工程安全处
(1)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落实省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
(2)负责监督和管理局属地勘单位生产安全工作,制定局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和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3)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局属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监督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其它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5)参与局属地勘单位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6)负责职工因工伤(亡)认定的审核工作。
(7)监督局属地勘单位做好安全生产资质的维护和管理。
(8)监督局属地勘单位落实属地消防行政部门管理情况。
(9)检查局属各单位办公区域、野外驻地及工作区域的消防安全情况。
(10)指导局属各单位做好消防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