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处
(1)对局及所属单位贯彻落实国家、省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2)对局及所属单位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以及年度工作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3)对局及所属单位财务状况、财政财务收支、经营效益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4)对局及所属单位地质项目、设备购置、基础设施维修等投入资金进行审计监督。
(5)对局及所属单位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6)对局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7)对局所属单位主要领导人员任期或离任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8)协助局主要负责人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9)对局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管理。
(10)局长临时要求办理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