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处
(1)制定国有资产管理处年度工作计划及管理目标。
(2)学习掌握管理工作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业务。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人员及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业务素养及管理水平。
(3)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相关的制度或办法。依据实际情况及政策调整需要,及时修订与完善。
(4)负责对基层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与检查。
(5)负责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预算编制审核;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验收及处置审批;固定资产折旧政策执行及折旧计提、无形资产摊销政策执行及摊销计算;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调拨、出租出借、清查与盘点及统计分析;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管理等。
(6)负责专项维修项目管理工作,主要包括项目立项及配合省管局对项目开展实地踏查;项目预算编制审核;项目实施监督;项目专项检查;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统计分析及效果评价等。
(7)负责经营业绩考核中国有资产管理部分的年度考核工作,主要包括制定考核内容及标准、考核结果评价与分析等。
(8)负责办公用房清理管理工作。按期填报办公用房信息统计报告。
(9)负责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月报、年报编报工作。
(10)收集、整理国有资产管理处相关工作资料,按期交档案室存档。
(11)上级部门或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