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监察处
(1)监督检查各部门、直属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遵守和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局各项决定、规章制度的情况。
(2)组织开展对监察对象遵纪守法、履行职责、勤政廉政教育。
(3)受理对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违反行政纪律的检举控告。
(4)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局的决定、规章制度的行为,提出监察建议,或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处分意见。
(5)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关申诉。
(6)参加局对监察对象的考核、评议工作。
(7)切合局工作实际,协调各有关部门做好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完善工作,确保监察对象正确履行职责,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督促监察对象提高工作效能。
(8)完成局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