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处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根据《信访工作条例》规定,畅通信访渠道、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建立良好的信访工作秩序,维护队伍稳定。
(2)负责全局信访工作情况的分析研究和调查工作,及时向局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反映信访工作情况,提出完善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政策和建议,及时准确沟通局属各单位信访工作信息,做好总结分析、统计汇总工作。
(3)负责处理涉访单位和有关部门的信访信息协调、监督、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4)接待处理职工群众来电、来信、来访,认真倾听信访人的意见、建议和诉求,向信访人宣传解读党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依法依规解答处理职工群众的信访事项,为信访人提出合理建议。
(5)承办上级转送、交办、督办处理的群众来信、来访和网上投诉信访事项,负责向涉访单位及有关部门转送、交办、督办信访案件,进行跟踪落实。
(6)负责信访工作制度建设,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完善信访档案信息,抓好信访工作目标管理和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7)负责全局信访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向职工群众宣传解读有关信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8)负责国家和省重要会事期间的信访隐患矛盾排查、化解和维稳工作。
(9)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