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管理
28
2023/11
第一条 为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严守自然生态安全边界,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厅字〔2019〕48号)、《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08
2022/11
第一条 为了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保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质量,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制定本办法。
11
2011/03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的管理,保护探矿权人、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矿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制定本办法。
11
2011/03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矿产资源是指由地质作用形成的,具有利用价值的,呈固态、液态、气态的自然资源。
矿产资源的矿种和分类见本细则所附《矿产资源分类细目》。新发现的矿种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
28
2015/09
吉林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在省委省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始终秉承着优质、高产、安全、低耗,多、快、好、省地取得地质成果,为国民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04
2023/08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全面总结前期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今后一段时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结合当前地勘工作实际,8月1日下午,吉林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召开了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22
2024/04
吉林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成绩公示
根据《2023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9号)》相关要求,现将面试成绩公示如下,公示期为2024年4月23日至4月29日(5个工作日)。
26
2024/02
我单位吉林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为省直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为地质找矿勘查与开发提供管理保障,矿产地质普查勘探业务管理,区域地质调查业务管理,遥感地质勘查,水文地质业务管理,工程地质业务管理,探矿工程业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