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月2日举行的2016年广东省国家安全教育展览预展上,广东省国家安全厅披露一起核电系列窃密案。
蒋某某系中国某进出口总公司原总经理、国家核电技术公司筹备组原副组长。2004年底至2007年6月,蒋某某多次向境外人员王某某提供中国第三代核电招标项目方面的有关材料及内部消息。其中绝密级国家秘密3份,机密级国家秘密1份,情报3份。经审理,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判决蒋某某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广东某集团公司原副总经理沈某某,在2003年至2007年多次向境外人员王某某提供中国第三代核电招标项目方面的有关材料和内部消息。其中机密级国家秘密2份,情报1份。经审理,广东省高级法院终审判决沈某某有期徒刑17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部分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