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我参加这次学习的切身体会:
一、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思想教育是基础
周总理曾告诫我们,“人要活到老,学到老,改造到老”。思想是行为的先导,有什么样的思想就有什么样的行为,思想颓败是腐败的根源,党员干部保持思想纯净,是预防腐败的关键。
近年来,党中央反复强调加强领导干部学习教育,领导干部要在繁杂的事务活动中加强自身思想教育和学习,带头参加学习活动,参加组织生活,绝不能把思想教育活动当作一种形式,要通过思想教育和学习,不断提高自身党性修养,自觉正确履行职责。干部的党性修养如何,不仅关系到自身,而且关系到一个部门、一个单位。为政德为先,不修政德,难以洁身自好,难以服众。领导干部要在学习教育中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在思想上时刻绷紧“廉政弦”,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能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身手、抗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才能恪尽职守,廉洁自律,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办事。
二、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制度规范是保障
加强反腐制度建设是反腐败斗争形势发展的客观需要和必然要求。当前,我国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社会转型,经济转轨,一些领域的体制机制制度还不完善,适应新形势下预防和惩治腐败要求的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健全,由于制度上的缺陷和管理上的漏洞,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依然存在。要适应反腐败形势的需要,必须从根本上寻找出路,不断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力度。
改革开放30年来,通过对一些腐败案例进行剖析的结果表明,有些腐败案件发生并不是制度本身的漏洞,而是现有制度根本没有得到落实。因此,要严格规范现有制度的落实工作,建立健全相互制约、提高执行力的制度规范,通过制度建设改革和完善体制机制,才能最大限度地遏制腐败现象的产生。
三、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监督制衡是推动力
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机制,是预防和惩治腐败的重要环节。一是继续加强党内监督。党内监督在民主监督体系中起着引领作用,是对各级党组织及其领导干部权力最直接的监督。要自觉接受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监督,健全党内生活,健全党内民主集中制,提高党内民主生活质量,既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又积极开展思想互助和相互提醒,突出普通党员在党内民主监督中的主体地位;二是加强群众监督。实践证明,哪里的人民群众监督作用发挥得好,哪里的腐败现象就比较少。要把群众监督纳入法制化轨道,建立健全人民群众监督的信息保密机制、安全保障机制、激励机制和监督情况通报反馈机制,从制度上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监督的积极性;三是新闻媒体广泛参与监督。利用媒体工具提高反腐败工作的影响力和监督范围,发挥媒体监督不可替代的作用。
四、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改革创新是推动力
改革开放30年来,我们党始终把预防和惩治腐败作为加强党的建设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随着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对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建设提出了新挑战新要求。我国的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建设在现行体制框架内已经运行了很多年,很多观念及做法已定式化,从预防和惩治腐败效果看,还远未达到预期效果和人民群众满意程度,从预防和惩治腐败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看,当前腐败案件并没有明显减少,许多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这些都表明,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还需进一步完善,不断改革创新体系建设是治理腐败的根本出路。一是要加快反腐败工作的立法,加大反腐败的法治治理力度;二是学习借鉴国外境外预防和惩治腐败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倡导奖勤惩腐,建立一种公职人员在利益衡量上,腐败必将付出沉重代价的机制,使人们主观认识到不能腐败、不敢腐败。
五、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必须抓好纠风工作
通常所说的不正之风,主要是指一些国家机关和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正确履行职责、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不正之风的背后是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损害群众利益的诸多腐败现象,有时尽管涉及钱款并不是很多,比如,乱收费、乱罚款、各种名目收红包、不给钱不办事、给了钱乱办事等等,无数群众深受其害。大量事实说明,不正之风是滋生腐败的温床,各种的不正之风是造成群众对腐败现象深恶痛绝和对腐败打击力度不满的重要原因。我们应把纠风问题,作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切入点,加大治理力度,及时发现、纠正和遏制不正之风,这不仅可以防止腐败案件的发生,还能有力矫正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推进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建设。
六、坚持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重在加大惩治力度
预防和惩治腐败是全党、全社会的事,要把各方面的力量集聚起来,形成合力,全方位形成对腐败现象的打击力度,坚决查处腐败案件,严惩各种腐败行为,不仅使违纪违法者受到惩处,还可以产生巨大的威慑力,使违纪违法行为因受到威慑而终止和收敛。坚定不移地加大办案力度,强化办案措施,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坚持有腐必惩,坚持深入查办案件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相统一,突出抓好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等专项工作,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