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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吉林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年度评先评优办法》的通知
来源:作者: 发布于:2012-10-26点击量:   

吉色地勘〔2012〕145号
关于印发《吉林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年度评先评优办法》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现将《吉林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年度评先评优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的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做好年度评先评优工作。
  吉林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
  2012年10月23日
  吉林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年度评先评优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规范全局各类先进评选表彰工作,树立典型,弘扬先进,增强凝聚力,提高全局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各项工作优质高效地开展,特制订本办法。
  一、评选原则
  1.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宁缺勿滥”的评选原则。
  2.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面向基层、突出一线的原则。
  3.先进单位法人为先进个人的当然性原则。
  4.先进工作者与青年岗位能手互不重复评选原则。
  二、评选类别
  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安全标兵、青年岗位能手、三好老干部。
  三、评选对象
  1.参评先进工作者、安全标兵为评选年度在岗或专职时间一年以上的地质勘查人员、科室工作人员(局机关工作人员及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原则上不参评)。
  2.参评先进单位、先进集体为局属各单位、各科室(部门)和地质项目组。
  3.参评三好老干部为全局离退休人员。参评青年岗位能手为全局团员青年。
  四、分配比例
  先进单位:20%;先进集体:5%;先进工作者:3%;青年岗位能手:青年总数的3%;安全标兵:2%;三好老干部:每单位一名。
  五、参评条件
  1.先进单位
  (1)坚决贯彻局总体工作思路,班子团结,勤政廉洁,管理规范,职工认可,创新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突出。
  (2)年度地质找矿成果突出,经营业绩好,在经营业绩综合考核中排名靠前。
  (3)注重民主管理和队务公开。法治观念强,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和职工切身利益问题能够严格按程序办。
  (4)关注民生,队伍和谐稳定,评选年度内无群体性非正常上访事件。
  (5)评选年度无死亡、重伤和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无重大质量事故、无违法违纪事件。
  2.先进集体
  (1)圆满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工作业绩突出(地质项目组找矿成果突出,经济效益突出)。
  (2)注重团队建设,团队成员团结协作,业务能力强,整体素质好。
  (3)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团队无任何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团队成员无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记录。
  (4)注重质量体系建设,各种档案材料完备齐全规范,无重大质量事故。
  3.先进工作者
  (1)个人素质好,爱岗敬业,工作认真负责,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一定贡献,在干部职工中有较好的口碑。
  (2)积极参与劳动竞赛活动,能够经常性地对本职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注重技术革新和工作创新。
  (3)个人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无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且在评选年度事假累计在半个月以内。
  4.青年岗位能手
  (1)思想过硬,勇于奉献。热爱地质事业,恪守岗位职责,职业道德良好,出色完成本岗位生产(工作)任务,得到干部职工的认可。
  (2)业务过硬,成绩突出。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知识,熟练掌握本岗位的业务技能,并能通过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指导实践。
  (3)创新过硬,效益突出。在地质找矿、经营管理、服务群众工作中有创新、并通过形成的先进管理理念或工作方法创造出效益、做出了贡献。
  (4)纪律过硬,品质高尚。无违纪行为,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无质量事故。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不讲名利和个人得失,除特殊情况外无请事假现象。
  5.安全标兵条件
  (1)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安全意识强,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全年无安全责任事故。
  (2)在各项安全生产活动中表现突出,对安全措施、安全责任落实能够提出合理化建议,健全本岗位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安全工作成绩突出。
  (3)积极开展各项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全年不少于两次。
  (4)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5)积极参加局、单位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表现突出,并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有创新、有亮点,得到职工的广泛认可。
  6.三好老干部
  (1)学习活动好。坚定信念,注重学习,热爱公益。
  (2)教育后代好。重视教育,关注成长,讲究公德。
  (3)家庭关系好。生活充实,品德高尚,家庭和谐。
  六、评选办法
  1.评选程序:
  评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自荐和推荐、领导和相关部门集体研究、党委审定、公示、上报,局评先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初评、报局党委常委会议讨论审定。
  2.评选方式:
  (1)局组织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单位自荐和推荐的先进单位、集体、个人进行初评,在听取情况介绍后采取实名制推荐的方式进行投票,各成员要在推荐表上写明推荐理由或否决理由并署名,然后将推荐结果报局党委常委会议讨论审定。
  (2)评选小组提交给局党委常委会议的建议名单一般应大于最终审定名额。基层单位被评为先进单位时,其单位的负责人如其他条件符合要求的当然成为局先进个人。
  (3)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在讨论推荐时,要以各单位上报名单为基础进行评选,局党委常委会议在讨论审定时要以评选小组确定的名单为基础。
  (4)实行一票否决制:安全生产出现重大伤亡事故,火灾损失在万元以上,综合治理发生重特大案件,发生违法违纪案件,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集体和个人不得申报。
  (5)评选结果在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下发表彰决定。
  七、先进单位、集体和个人的奖励标准
  对每年评选出的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局将在年度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奖励。
  先进单位:颁发奖牌;
  先进集体:颁发奖牌并奖励现金2000元;
  先进工作者:颁发证书并奖励现金1000元;
  青年岗位能手:颁发证书并奖励现金1000元;
  安全标兵:颁发证书并奖励现金1000元;
  三好老干部:颁发证书并奖励现金1000元。
  八、受上级表彰的部门和个人表彰奖励标准
  局机关各处室(部门)、工作人员受到上级党委、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基金会表彰的,由局机关进行单独奖励。
  1.受到地市级(含地市级)以上党委、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基金会表彰的先进集体(处室或部门):对处室(部门)每人奖励现金1000元;局领导班子成员奖励现金500元。
  受到地市级(含地市级)以上党委、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基金会表彰的先进个人奖励现金1000元。
  2.受到地市级(不含地市级)以下党委、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基金会表彰的先进集体(处室或部门):对处室(部门)每人奖励现金500元。
  受到地市级(不含地市级)以下党委、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基金会表彰的先进个人奖励现金800元。
  3.凡提出奖励申请的部门(个人)要填写《局机关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奖励申报表》,并提交表彰文件或奖牌、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局属各单位、局机关群团组织参照执行)。
  九、评选机构
  局设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邓 海
  成 员:李宝林 刘明新 刘振华 郭建友 冯艳辉 
  陈 恒 车凤儒 魏林森 张俊生 李国廉 
  侯春才 杜英林 迟洪义 佟晓月 王 亮 
  王金明
  十、其它
  1.特别奖项设置。对年度内全局或局属各单位某项工作比较突出(地质找矿重大发现等),局长可以提议设置特别奖项,由局长奖励基金进行单独奖励。
  2.评先评优申报时间及表格填写要求。各申报自荐、推荐单位于每年12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局工会。各单位的申报材料格式要统一,填写申报表一式两份(可到局网站下载中心/管理表格一栏下载,按样复制),一律用微机填写,数字统一用阿拉伯数字,正文字体为四号仿宋字体,用A4纸打印。
  3.本办法从2012年起执行。
  附表:1.勘查局先进单位申报表(附件1).doc
  2.勘查局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2).doc
  3.勘查局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3).doc
  4.勘查局青年岗位能手申报表(附件4).doc
  5.勘查局安全标兵申报表(附件5).doc
  6.勘查局三好老干部申报表(附件6).doc
  7.局机关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奖励申报表(附件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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