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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消防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圆满结束
来源:作者:冯振东 发布于:2011-01-12点击量: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方案的紧急通知》(吉政明电〔2010〕24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范围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10〕140号)以及《关于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吉色地勘〔2010〕95号)精神,2010年12月1日,局工程安全处组织开展了对各地勘单位消防安全大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目前,检查工作已经结束。
  检查工作得到了各单位的积极配合,各单位先以自查为主,局工程安全处负责进行重点复查、抽查。
  检查的内容具体包括:
  (一)消防安全
  1.检查日常消防管理。消防组织制度;消防设施配备;消防责任落实等。
  2.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其中:自管锅炉炉渣排放;办公、住宅用电的线路使用情况;生活区域、办公室内燃气使用环节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3.人员密集场所冬季消防安全。如:活动室、住宅区、职工食堂、汽车库房、材料室(库)、资料档案室等。
  4.出租房屋的防火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1.彩钢瓦工程的隐患检查、排查。必须做好冬、春两季的整体维护,住宅楼、办公楼彩钢瓦上的积雪、冰凌隐患治理要有预案。
  2.办公室用电取暖的。
  3.冬季车辆的维修、保养。
  4.今年录用新职工的三级教育与培训。
  检查过程中,魏林森处长认真分析了可能造成事故的四点原因:一是安全方面重视不够。 “重生产、轻安全”的观念仍存在;有法不依、有规不循;安全管理干部的监管不力。二是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三是追查事故不及时、不严肃、不到位。四是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积极性不高。
  同时他还就地勘单位如何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学习《安全生产法》等一系列法规,贯彻落实国务院的(国发〔2010〕23号)通知精神;二是严格落实责任主体,明确主体责任;三是学习孙局长在局上半年经济工作会议上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讲话精神;四是严格执行局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各类文件;五是做好今冬明春两季的防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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