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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关于开展“一千党员宣誓承诺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作者: 发布于:2010-09-10点击量:   

 

中共吉林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委员会


吉色地勘创组发〔201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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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关于开展“一千党员宣誓承诺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现将《关于开展“一千党员宣誓承诺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吉林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委员会
     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8月16日

关于开展“一千党员宣誓承诺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动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创先争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根据《中共吉林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决定在全局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一千党员宣誓承诺”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一千党员宣誓承诺”活动,进一步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参与创先争优活动的热情,不断强化广大党员的责任意识和先进性,努力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队伍和谐、服务职工群众、加强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
  二、承诺内容
  (一)基层党组织
  基层党组织要按照“五好”(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要求,结合实际,根据工作职能要求,重点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队伍和谐、兴办实事好事、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向上级组织和党员群众作出承诺。
  (二)党员
  党员要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结合“五先锋”(带头学习的先锋、带头争创佳绩的先锋、带头服务群众的先锋、带头遵纪守法的先锋、带头弘扬正气的先锋),按照“我是先锋、依岗承诺”的要求作出承诺。其中,党员干部要侧重在提高政策执行水平、推动地勘产业科学发展、关心服务党员群众、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模范遵守党的规章制度等方面作出承诺;普通党员要侧重在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工作绩效、服务职工群众、遵守法纪法规、争创一流工作业绩等方面作出承诺;未聘党员、流动党员和离退休党员、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参加活动。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动员、提出承诺(8月16日—31日):召开动员大会,向全体党员讲解承诺活动的意义、内容、步骤和要求,动员和引导党员自觉参与承诺活动。党组织要结合实际、注重实效,经过会议讨论、集体酝酿,提出承诺事项,并填写《党组织公开承诺书》;党员要注重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提出承诺事项,并填写《党员公开承诺书》。
  (二)组织讨论、审定确定(9月1日—15日):《党组织公开承诺书》和《党员公开承诺书》要组织全体党员进行讨论。《党组织公开承诺书》必须报上级党组织审核;党员领导干部的《党员公开承诺书》,必须交党委审核;普通党员的《党员公开承诺书》,必须交所在党支部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党组织和党员签字确定。领导班子及成员与党委签订承诺书,普通党员与党支部签订承诺书。承诺事项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改。
  (三)宣读承诺、公开公示(9月16日—30日):召开党委会,党委书记代表党委作出公开承诺;召开支部大会,支部书记代表支部作出公开承诺;党员在支部大会上宣读《党员公开承诺书》。通过公示栏、宣传板报、网站等形式,将《党组织(党员)公开承诺书》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联系点,加强工作指导,全程参加承诺活动。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实施方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二)标准适度、实事求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承诺事项既要坚持标准、符合实际、适宜适度、切实可行,也要防止不求进取的倾向,克服“争与不争都一样”、“与先进无缘,怎么干也无望”等一些消极思想。要教育引导他们坚定信心、积极进取,实事求是地参加活动,不提过高目标、不喊空洞口号。
  (三)围绕中心、确保效果。承诺活动不能脱离我局党的建设和主产业工作来抓,要紧密结合当前中心工作,着眼于在地质勘查产业经济发展中发挥好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把承诺活动融合到加强组织自身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中去,融合到服务产业发展和队伍文化建设中去,融合到化解各类矛盾维护队伍稳定工作中去,融合到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中去,紧紧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承诺,做到有诺必行,有行必果,确保承诺活动取得实效。
  
 
附件:
  1、《党组织公开承诺书》

  2号文件附件一.doc
  3、《党员公开承诺书》
2号文件附件二.doc
  4、《党组织公开承诺评议表》
2号文件附件三.doc
  5、《党员公开承诺评议表》
2号文件附件四.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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